1. 定義:(ISO8402. 3.6)為實施質量管理所需的組織結構、程序、過程和資源。
注:
(1). 質量體系的內容應以滿足質量目標的需要為準。
(2). 一個組織的質量體系主要是為滿足該組織內部管理的需要而設計的。它比特定顧客的要求要廣泛。顧客僅僅評價質量體系中的有關部分。
(3). 為了合同或強制性質量評價的目的,可要求對已確定的質量體系要素的實施進行證實。
2. 要點
(1).質量體系的基本組成有四個部分:即組織結構、程序、過程和資源。
(2).質量管理需通過質量體系運作;質量體系是實施質量管理的保證。
(3).質量體系兩個方面:
a.內部質量管理方面-范圍廣而且全面。
b.外部質量保證方面-不是全部。
(4).一個組織只有一個質量體系,但可以同時存在有若干個不同的質量保證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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